滁州市审计局2023年第20号公告:关于滁州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04 16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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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3年12月29日在滁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

    滁州市审计局局长  许同亚


    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书长,各位委员:

   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,向本次会议报告滁州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,请予审议。

    2023年8月,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《滁州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》,要求持续督促整改,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,加强审计监督结果运用,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,防止屡审屡犯,做好审计整改“下半篇文章”。市审计局落实常委会要求,跟踪督促指导,审计整改进展较快,效果良好。

    一、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

    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。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、省关于审计整改相关规定,明确提出以“四最”(最坚决的态度、最有力的行动、最扎实的措施、最严格的要求)要求抓好审计整改工作。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,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,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,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,研究推进整改工作。  

    市审计局将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,分解细化至各责任单位,建立整改台账,限期整改。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,逐条审核把关,实行清单式销号、闭环式管理。各相关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,落实整改措施,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,整改成效明显。

    截至2023年11月,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0类133个明细问题,已基本完成整改。通过审计整改:加快资金拨付使用16439.34万元、促进征缴收入8179.68万元、规范管理资金7076.09万元、督促上缴财政3931.55万元、清退履约、质量保证金等资金981.48万元、清理收回财政资金322.01万元、制定完善制度办法等7项、追责问责5人。

    二、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

    (一)关于“非税收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”。一是市财政局编制2023年预算时,在系统内设置审核公式,并要求各单位科学合理预测单位收入,同步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。二是市二院以前年度预防接种服务费收入550.32万元及市自来水厂账面滞留污水处理费1468.65万元,已全部上缴国库。

    (二)关于“部分专项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需改进”。一是市级战新基地专项资金、智能家电专项资金2个项目未使用资金2000万元,调剂用于其他专项缺口。二是市财政局督促相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编实编准项目支出预算,避免出现多次调剂现象,加快资金支出进度,发挥资金效益。目前已收回信息化专项资金15.4万元,其余361.5万元全部支付完毕;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320万元已明确项目,将按照流程拨付至企业;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588万元,项目已开工,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。

    三、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

    (一)关于“预算刚性约束仍需强化”。一是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问题,三个单位将审计指出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。二是组织收入不到位问题,2个单位3086.97万元组织收入已催缴到位;三个单位329万元收入已上缴市财政。三是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,6个单位执行率低的项目均已加快项目进度,并及时支付资金;4个单位已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范围安排资金支出。

    (二)关于“财务管理水平仍需提高”。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,5个单位对往来账款进行了调整,已清理69.44万元。部门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与实际不一致问题,相关单位已加强业务人员培训,确保决算数据真实、准确。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补助问题,两个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差旅费报销制度,对财务审核人员追责,相关人员退还多领的交通补助。

    (三)关于“‘三公两费’支出管理不严格”。5个单位通过修订完善制度、严格控制审批等方式,规范“三公经费”支出管理。

    四、园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

    (一)关于“预算收入管理存在短板”。一公司已全额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64万元及代收租金收入329万元;对尚未上缴的公司出具催告函督促尽快缴纳。

    (二)关于“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”。智能家电专项资金未使用的问题,已制定资金分配方案,待达到兑现条件后及时审核拨付;确已无需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由园区财政全额收回。

    五、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

    (一)关于重点民生资金审计的问题。

    1.“老年助餐服务行动”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。一是部分老年食堂(助餐点)就餐人数少问题,8个县(市、区)通过加强政策宣传、提高服务质量、优化老年助餐点布局等方式,提高老年人参加就餐服务的积极性,助餐人数已上升。二是少数老年食堂(助餐点)管理不规范问题,南谯区、天长市、凤阳县开展专项检查,督促相关助餐点严格落实“六公示”制度。定远县、琅琊区已督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。明光市、定远县、天长市相关老年食堂(助餐点)已按规定享受居民生活类用电价格政策。

    2.“安心托幼行动”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。全椒县、定远县相关幼儿园用水、用电、用气已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,退还多收水费1.25万元。琅琊区、凤阳县99.6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完毕。全椒县、定远县、琅琊区、凤阳县、天长市5个县(市、区)相关幼儿园(托育机构)已按建设规范要求完善硬件设施。

    3.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审计。一是冬季救助资金问题,天长市全额收回超标准发放的冬春救助资金1.15万元;全椒县加强业务培训,完善冬春救助工作方案,合理确定救助标准,同等条件下对特殊受灾群体优先安排;南谯区等7个县(市、区)积极采取措施,加强审批及发放管理,追回错发资金并补发到位。二是洪涝灾害救灾资金,明光市40万元闲置资金已拨付至乡镇街道用于支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;定远县督促6个乡镇将违规使用资金39万元全部退回,按规定重新安排支出,确保专款专用。

    (二)关于重大项目审计的问题。

    1.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跟踪审计。一是滁州北枢纽互通宁洛高速拼宽段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,来六公司与滁宁公司签订协议,将该工程纳入宁洛高速改扩建工程中统一验收,并将142.5万元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。二是部分变更事项尚未办理经济签证问题,来六公司召开专题会议2次,督促各单位加快变更工程验收和办理经济签证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10个。

    2.滁河流域(来安县汊河)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审计。一是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,来安经开区管委会对相关单位处以45.23万元罚款,相关责任人由县纪委监委处理,后期将按要求严格规范建设程序。二是部分工程质量未达设计要求问题,来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相关单位对部分工程进行返工处理,无法返工的,及时进行验算,;对相关单位处以23.97万元罚款。

    3.两个园区工程项目管理情况。市经开区已清退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969.65万元;苏滁高新区多扣留质保金10.58万元已全部退还;并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和清单编制管理,减少发生工程变更,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内容及造价。

    (三)关于其他专项审计调查的问题。

    1.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调查。建设项目人防审批不规范问题,市人防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,明确规定可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条件。截至2023年11月,民用建筑项目中有11个项目补办了人防审批手续,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222.41万元,同时加强行政审批管理,杜绝违规审批。

    2.农业高质量发展审计。天长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结存问题,冷链物流项目已开工建设,项目奖补资金2500万已拨付到位,其余固定资产奖补等资金将陆续兑付;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6万元资金结余已收回财政。定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已有序推进,闲置资金50万元已支出;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已组织专家验收合格,8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。

    3.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。凤阳县等6个县(市、区)通过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市场主体,扩大农作物秸秆产业利用,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等措施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工作,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支出进度。定远县、凤阳县已配套奖补资金225.05万元,并完成支付;天长市、凤阳县超范围使用的资金640.6万元已统筹使用县级财政资金安排调剂;市生态环境局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和调试。

    六、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

    (一)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。市文旅集团加强项目建设管理。4个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,追回2个项目超支付进度款本金及孳息共804.77万元,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13万元处罚。市经开区及下属国有企业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加强公租房宣传力度,完善配套服务和相关设施等措施,标准化厂房出租率提高到79.4%,公租房出租率提高到89%。市融资担保集团于2023年多次组织对线下在保项目进行自查,加强审核把关力度,对资料审查不严导致发生代偿问题,收回代偿款35.1万元,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。

    (二)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计的问题。一是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尚未入账。市财政局印发《关于抓紧做好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的通知》,督促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单位整改到位。二是部分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欠规范问题,城市职业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、滁州日报社按规定程序,通过报废处置、维修修复、调剂使用等方式盘活闲置或使用率较低资产;市交通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加强资产登记管理工作,补记资产账务5757.1万元;市住建局等5家单位组织开展资产专项清查、盘点,确保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;市交通局等7家单位通过资产盘点、完善制度等方式,推进资产核销处置工作进度。

    (三)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问题。一是土地资源方面,明光市批而未供土地新增供地23.88公顷、追缴完成36宗土地临时占地耕地占用税共681.40万元、1037.04亩闲置土地已签订收回协议、征缴完成8宗地块土地闲置费合计1718万元。二是水资源管理方面,明光市通过加强学习制度业务,不定期抽查等方式,督促民间河长履职情况。对“一河一策”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作了调整,计划通过争取专项债项目推进项目建设。三是林业资源管理方面,明光市已按照规定规范公布林长制信息,组织召开市级林长会议,印发会议纪要,督促乡镇街道公示“一林一警”名单,2021-2022年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4.12万平方米。

    七、部分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

    截至2023年11月,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有效整改,少量尚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,相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,正在积极持续推进。市审计局将严格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重要要求,认真听取有关地方、部门和单位意见,实事求是分析原因,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,确保整改合规到位。

    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书长,各位委员:

   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、有力监督下,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,审计整改成效良好。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、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,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,同时做好揭示问题“上半篇文章”和审计整改“下半篇文章”,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,自觉、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,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效果,为推动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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